搞清楚这四个字,能值50万

本身保贝是不准备写“择优理赔”这篇文章的,但凡保险公司搞出一点动静,整个保险圈都跟过年一样热闹。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自媒体同行都难免会趁此机会铺天盖地地搞饥饿营销,每一次都安利你,这次不买,以后就再也买不到和现在一样的好东西了。套路用多了,别说你们,我自己看着都烦。

看过我以前文章的人或者后台和我咨询过的人都知道,我虽然从事这个行业,但也算是比较克制理性,一向有一说一,从来不对粉丝搞什么话术套路营销,认真给大家科普知识就好,也算是十几年本硕博教育,带给自己的一点做事的底线吧。

关于择优,实在是后台来咨询保贝这个问题的人太多了,甚至有粉丝仅仅因为自己的产品没有推出择优理赔,产生了退保的念头,不惜白白损失一笔保费来重新投保,这不是自己投怀送抱,正中人家下怀吗?

看的焦急,就索性专门出这么一篇文章,来帮大家答疑解惑,文章汇总了大家问的最多的问题,如新、旧定义哪个版本好?择优理赔是不是保司骗人的套路?是以后买新定义产品,还可以选择择优理赔吗等等?旧重疾还有一个月就全部下架了,这一个月,是买重疾的最好时机吗?

这些问题,相信你们看完这篇文章心中自有定论。

择优理赔是什么?

先来看个真实案例,也是全网爆出的首个“择优理赔”案例给付,

年10月,J先生的妻子为其投保了一份信泰百万无忧重疾险,保额30万,

就在今年5月,J先生因突发左侧肢体麻木、活动医院,出院时被诊断为“急性脑梗死”,经过一系列的康复治疗,12医院检查,被诊断为:

左侧中枢性面瘫

左上肢肌二级

左手萎缩畸形

左下肢肌力三级

12月9日,J先生前往信泰人寿申请“脑中风后遗症”的重疾理赔,成功获赔30万。

外行人可能看不出其中的门道,这份择优理赔到底“优”在了哪里呢?直接来看对比,

显而易见,J先生的诊断是“左上肢肌力二级”,

如果是按照重疾旧定义,J先生是压根达不到标准的,无法获得理赔,

但信泰前段时间刚好推出了“择优理赔”,按照重疾新定义,J先生的情况刚好满足了第一条评判标准,即“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2级(含)以下”,最终不仅成功获赔30万,

还豁免了后续保费元,相当于省下了将近48万!

毫无疑问,择优理赔的推出,对咱们投保人是利好的,它兼容了旧版和新版的规则,无论符合哪一种标准,都能赔。

简单说,就是买了旧定义的重疾产品,若不幸得了新旧保险合同定义的重疾,无论新定义和旧定义,哪个宽松就按照哪个赔,哪个对自己有利就赔哪个,但是仅针对重疾,轻症和中症都不在择优的范围内。

就像上面的J先生,诊断的结果是达不到旧定义中“脑中风后遗症”的赔付标准的,但却符合新定义的理赔标准,那么他就可以按照新定义来申请理赔,完美实现了鱼与熊掌兼得。

保险公司为什么要推择优理赔?

想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那就要从重疾定义的“前世今生”先讲起,

早在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行业第一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至今已有13年之久,

随着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重疾市场也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曾经的标准早已难以适应如今的市场,就像甲状腺癌,成为了整个行业无法承受之痛。

经过7个多月的反复修订与征求意见,在年的11月5日,重疾新定义终于尘埃落定,旧定义产品则将于今年的1月31日全部下架。

除了规范重疾种类从25种增加至28种,新增了3种轻症的定义之外,疾病本身的定义也有所调整,修订有松有紧,整体更趋于规范和符合当下医疗技术的发展,直接来看图,

那么问题来了,重疾新定义,和旧定义到底哪个版本好呢?

在咱们的固有印象中,一般商品都是越升级越好,就像你买手机,越买性能越优越,但对于重疾险,我看未必。

新旧定义各有优势,但从实际出发,还是旧定义实用性更强。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新规部分疾病理赔是更宽松了,但对于赔付占比最高的癌症,理赔尺度却是明显收紧,直接剔除了较轻的恶性肿瘤,像其中发病率常居榜首的早期甲状腺癌,重疾以后干脆就不赔了,最多只能按轻症,这也就意味着咱们以后到手的理赔款会更少;

不仅如此,既然剔除了部分高发重疾,风险发生率降低,按说保费应该更便宜才对,

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新定义的产品,价格并不会下降,甚至还会贵一点。

做出这样的判断,

一个是因为,随着流量巨头的加入,互联网保险的激烈竞争,为了抢占市场,他们的重疾险价格是一降再降,早已是“地板价”,赔付情况也不容乐观,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多出来的成本,不可避免要从新产品下手,借涨价来改善盈利水平。

另一个原因,是甲状腺癌成本降低毕竟有限,相比旧定义,新定义下的重疾发生率确实下降了很多,但甲状腺癌的高发期是在20-45岁,其他年龄段并无明显变化,

说到底,重疾险之所以贵,主要还是老年发病率高,新定义只是降低了年轻时的部分发病率,等到了较大的年龄段,疾病发生率又会因为“部分心脑血管重疾定义的放宽”以及“老年重疾数据的积累”而有所升高,

再加上再保险公司这几年发展不景气,难免要借此次定义革新提高报价,降低经营风险等因素,新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并不会出现下降,甚至会有一定的升高,尤其是一些中小保险公司。

和谐健康刚刚上线了第一款新定义下的重疾产品,福满一生重大疾病保险,也印证了上面的判断。

无论是保障内容,还是赔付比例,福满一生就是完全按照重疾新规量身打造的一款产品,包括以后的重疾产品,就是这个样子的,但偏偏价格还涨了一点,和市面上的一流产品相比,贵了将近20%!

重疾发生率下降了,但短期内新产品价格却无法下降,孰好孰坏,高下立判。

但不可否认,新定义的一些疾病确实是更符合当下医疗技术的发展,更加规范,

一些疾病的定义更加明确,如介于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之间的“交界性肿瘤”,之前经常引发理赔纠纷,新定义中明确不赔;一些疾病的定义更加合理,如“冠状动脉搭桥术”,以前要开胸才能赔,现在即使是微创手术也可以理赔。

整体来说

新定义更加“合理”,旧定义却是更加“宽松”,二者各有优势,只是从实际出发,旧定义要稍优于新定义。

但这仍让很多用户犯了难,有人看中了旧定义赔的多,有人看中了新定义赔的合理,新旧产品交替之际,更是犹豫不决,

而这一切,都被保险公司看在了眼里,一不做二不休,他们索性就推出了择优理赔,无论是新定义还是旧定义,哪个宽松就赔哪个,彻底打消了用户的顾虑。

自此,新定义优于老定义的亮点不复存在,买了老重疾险的用户成了人生赢家,一次性享受了两个时代的红利。

那么保险公司到底为什么这样做?推出择优理赔到底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呢?

千万不要以为是他们大发善心,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所做的一切,说白了,就是一种营销手段,再直白点,就是为了赚钱,通过择优理赔的推波助澜,赶在新旧定义交替之际大赚一波,

不信你们仔细回想下,有多少人就是因为新旧定义而感到焦虑,着急忙慌把拖了好久的重疾险给买了?又有多少人是因此加保?

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就算保司不推出择优理赔,旧定义中的一些疾病,理赔标准也是适用于新定义的。

为什么这么说?早在年9月1日,银保监会就在《健康保险管理法》发布了这么一条硬核法律,并在年进行了再次修订,

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里面的疾病诊断标准,必须符合“医学发展”,

短短三行字,却是举足轻重,

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有没有新定义的存在,只要疾病符合医学常见的治疗方式,保险公司就必须合理赔付,不能以“不符合疾病定义”为由拒赔!

为了更有信服力,保贝顺便在裁判文书网上现搜了两个案例,保险公司最终均被判决赔付,帮助了不少老百姓顺利理赔。

案例一

年3月,李某投保了x平人寿某重疾险,保额8万,

年10月,李某因突发胸背痛入院,被诊断为“腹主动脉夹层主动脉壁内血肿”并手术治疗,出院后向保司发起理赔,

但保司以“不符合理赔标准,未进行开胸手术”直接拒赔,

经过法院审判,x平人寿被判处赔偿李某8万元并支付诉讼费用。

案例二

年9月,陆某为其妻子朱某投保了一份重疾险,

年1月,朱某因“腹主动脉瘤、未提及破裂”等疾病住院治疗,并进行了“腹主动脉造影+腹主动脉、髂动脉覆膜支架腔内隔绝术”手术,随后向保险公司理赔,

保司却以未采取“未开胸/开腹”的治疗方式,不属于重大疾病的主动脉手术为由拒赔,

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保司赔付。

显而易见,即使没有择优理赔,旧定义中的一些疾病,保险公司该赔还是得赔!只是大部分人都不清楚其中的门道,每年因此漏赔的案件也是不计其数。

择优理赔不过是把保险界人尽皆知的“潜规则”摆在了明面上,变相将原本就属于咱们的权利,包装成了福利,咱们真没必要感恩戴德的,

不过确实要承认,保险公司这波操作是真的秀!他们深知有着《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撑腰,就算拒赔,他们也是不占理的,但凡咱们闹到法院上,他们极大概率都得赔,最后不仅要赔钱,还得多出一笔律师费,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次率先推出择优理赔,态度之诚恳,不仅多卖了产品,还为自己博了个好名声,一举两得。

这是显而易见的营销套路,但是对于咱们本身就准备买保险的人来说,不管它再怎么营销,咱们就只需要从咱们自己的利益得失出发,来做出买或不买的判断,就行了。对我有好处,我就买,没好处,你说的再天花乱坠,我也不心动。

实事求是的说

这次择优理赔的推出,哪个宽松赔哪个,对咱们保险消费者来说,是只有利而无害的,一下子占了两头便宜,获利的总是咱们老百姓,更可以大胆放心地选购旧款重疾产品了。尤其是现在首例择优理赔案件已公示,更是打了一针强心剂,也不用担心保险公司会在以后突然变脸不认账择优理赔这件事了。

而截至到目前,已经有34家保司推出了择优理赔,直接来看图:

要提醒大家的是,就算这些保司推出了择优理赔,也不代表他家旗下所有产品都是择优理赔,有的只是针对个别产品,如友邦人寿,仅适用于“全佑系列”有效保险主险及指定附加险,具体大家可以问一下自己的保险公司,如果还有哪里不清楚,也可以直接来咨询保贝。

至于后续还会不会有其他保司推出择优,保贝觉得希望不大,

首先,择优理赔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保司的赔付率,对保司并不算件好事,尤其是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为了打开市场甚至不惜赔本赚吆喝,价格一压再压,直保和再保公司运营压力都很大,这种情况下,大概率是不会再实行择优理赔的,

其次,择优理赔按说越早推行,产品卖的也就越多,可现在距离旧定义彻底下架只剩一个月时间,一百多家保司,也只有34家行动起来,剩下的迟迟不动为哪般?你品,你细品。

从一开始的屈指可数,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保司加入了这个行列,择优理赔更像是一种趋势,

对咱们消费者而言,当下看肯定是件好事,

但从行业环境、销售运营的角度,有些公司是财大气粗搞事情,有些公司确实是被逼无奈,毕竟择优理赔的推出,必然会增加保司的理赔风险,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多出来的成本,不可避免会附加到新产品上,最终买单的还是咱们消费者。

关于择优理赔的其他问题

1

曾经被重疾旧定义拒赔过,如今保险公司推出了择优理赔,还能再申请一次吗?

有的人曾经申请过重疾理赔,但是因为不符合标准被拒赔了,如今发现疾病符合重疾新定义,还能再重新申请一次理赔吗?

当然不可以,择优理赔只适用于首次理赔/确诊的情形,相当于在时间上一刀切了,否则不赔穿才怪。

以信泰保险为例,重疾的申请日期要求是在年11月5日,也就是新重疾定义颁布之后,如果是在11月4号之前,被旧版定义拒赔过,那么11月6日再想申请,就算保司推出了择优理赔,也不能赔。

2

如果是在2月1日之后买的新产品,还能择优理赔吗?

当然不行,如果这操作银保监会都允许,还费劲心思颁布新规做啥?

3

自己买的重疾险没有择优理赔,有必要退保换新产品吗?

没必要,

首先,一款产品的好坏,主要看的还是产品的核心保障,没必要为了这些附加因素,盲目退保,进而产生一笔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还是保贝前面说的,即使没有择优理赔,保险公司在赔付时,也必须符合重疾险的“医学发展”,就算你买的是旧定义,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哪怕没开胸,只是做了个微创手术,该赔还是得赔;

当然,如果你实在想退保,或者有什么其他想法,也可以随时来跟保贝交流,保贝一定会知无不言。

写在最后

保贝一向讨厌利用销售误导等各种不良手段炒停售的行为,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真没必要为了那点佣金做昧良心的事儿,

但是这一次,保险公司能推出择优理赔,对咱们消费者而言,确实是难得薅羊毛的好机会,本身在保贝看来,旧定义就稍优于新定义,有了这项政策,老版重疾险更是完胜新版产品;

如果你已经有中意的产品,确实是可以抓住这个窗口红利期买上,最晚截止至今年1月31日,所有旧定义产品都将下架,

但如果你连最基本的概念和方向都没有,时间再紧迫,也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买了,毕竟买保险不像买衣服,很多理赔纠纷的产品,就是因为买的时候不明不白,连最基本的认知都缺乏,急不得。

当然,若你还有其他问题或疑问,也可以直接加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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