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奔万盛
关于夜奔,我想到的是王小波笔下的红拂女,为爱情,为自由,为离开,牵着李靖的衣袖消失在杨府外的长巷里。
那些诗情画意的场景在我的脑海里浮想联翩,跌宕起伏。
“你想好了没有?有没有把握?”鹏仔打断我的联想。
我摇下车窗,吹吹风,定定神,暗忖,靠,走神了。
鹏仔开着车,我们疾驰在重庆深沉的夜色里,向着万盛飞奔。
那里,没有爱情,没有自由,没有李靖,不,是没有红拂女。
那里,只有一具冰冷的尸体,只有一群激愤的人们,只有一个胶着的医疗纠纷。
现在,我得整理思绪,迎战这场突如其来的纷争。
(王小波:你丫是不是配错图了!)
(二)医疗纠纷
患者,是附近一位工人,50岁上下。两天前,主诉“腹部疼痛,下肢麻木”入院。
老规矩,完善检查,但血常规、腹部CT等检查结果均为阴性。
而患者依然疼得不行,这阴性的结果让医生们很沮丧。
他们不能沮丧,因为他们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天使是不能沮丧的,更重要的是,不能认输。
于是,医生们鼓舞了士气,决定,来点猛的。
猛的检查是,行腰椎穿刺,取脑脊液化验。
四五个小时后,患者死亡。
患者家属说,就是让他们给穿死的。
医生们很憋屈,穿刺用的是20号穿刺针,又不是火箭筒,怎么会把人穿死?
双方僵持,各执一词。
(这才是火箭筒!)
(三)谈判现场
车到万盛已经10点半,夜深,但人未静,树上的寒鸟也被吵得失了眠。
双方僵持了一天,问题没解决,瞌睡快出来了。
医院表示,无过错,不赔偿,但可以给元的人道主义抚慰金。
医调委表示,愿意出钱就好。
患方表示,不闹事,不接受,不撤走。
医调委表示,不闹事就好。
总之,谈判到这个份上,俨然成了年轻男女谈恋爱,谈不到一块,也舍不得分开。
这种状态,叫做暧昧。
暧昧的时候,大家都在干一件事,猜。
医院在猜,多少钱可以搞定患方?
患方在猜,医院会出多少钱来搞?
医调委在猜,他们到底搞不搞?
医调委的角色很尴尬,本来想做媒婆,一不小心,搞成了电灯泡。
(医调委在猜,他们到底搞不搞?)
(四)谈判过程
第一回合,明确谈判的目的
医院的目的,是解决问题的成本,简言之,钱;
患方的目的,是探明死亡的原因,简言之,理;
医调委的目的,是和稀泥。座右铭是,红尘万丈莫如一坨稀泥,血海深仇恰似过眼云烟。
我代表患方,先发言,开宗明义:谈判议价只是投石问路,查明真相才是根本目的。
第二回合,抛出谈判要点
谈判要点也即围绕谈判目的展开的论点,是谈判的切入点。
我代表患方抛出的要点是,医院病历记载,初步推断导致患者死亡的原因是心脏猝死或主动脉夹层。
一、心脏猝死。我认为,患者无外伤史情况下的突发死亡事件,结合其年龄,死亡过程,发生心脏猝死的可能性较大。医院的穿刺侵入性操作相隔不久,一般法医的鉴定意见会这么写:符合腰椎穿刺术后在冠心病基础上发生的心脏猝死。这样的鉴定医院的诊疗行为构成患者死亡的诱发因素,责任比例在10%-15%.
二、主动脉夹层。这动脉夹层也符合患者快速进展性死亡的特征。结合病历,患者主诉“腹部疼痛,下肢麻木”,类似腹主动脉夹层形成的疼痛症状,虽然腹部CT结果阴性,但不排除假阴性的问题。如果经鉴定,患者确系死于主动脉夹层,那么,医院的漏诊或误诊将是导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责任比例在60%-75%。
总之,医院至少应当承担10%的赔偿责任。
第三回合,医院的程序性对抗
虽然医院的病历而来,但并不是鉴定意见,医院主动承担责任。因为根据现行医疗人身损害侵权的举证规则,医院错了,医院的错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而患方举证的方式,就是法医鉴定。
而法医鉴定正是我所代表的患方的痛处,他们极力避免。
因为他们说,死者需要入土为安,活者需要尊严体面。
我碰到的这类纠纷,死者虽然不尽相同,但他们的亲属都出奇的一致,厌恶尸检,抗拒鉴定。
作为正义感爆棚的律师,我得小心翼翼保护好亲属们的尊严和体面,尤其是死者的遗孀和正在念书的儿子,他们看上去快要支持不下去了。
第四回合,医调委刷存在感的时刻
听完医患两造的攻辩,医调委的同志瞌睡和稀泥也酝酿得恰到好处。他们不失时机地提出,要单独和医患代表谈话。
我从不轻视稀泥巴的作用,很多时候,它们具有极强的黏合性,可以粘合天坑地缝般的罅隙。
两次单独谈话后,医患双方正式和解,医调委黏合的结果是:
1.医院负责出资将死者的遗体运送回老家;
2.医院赔偿死者亲属元。
(我打算用这个图标做固定的logo,你们意下如何?)
沈律师说:
你如果问我死者家属对这个谈判结果满意吗?我不知道,至少在他们拿到赔偿金,跟医院那一刻是满意的,因为比此前的赔偿金高了元。然而,这多出来的元并不是我此行夜奔万盛的意义。这元代表的真相和正义才是。讨价还价并不是医疗谈判的目的,而是我们弄清楚事情原委的方式,相对于法医鉴定和对簿公堂而言,更为经济的方式。
绝对的真相和完美的正义是十足的奢侈品,如果遥不可及,取得相对的真相和大致的正义也是有价值的,虽然它或许只值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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